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大新镇阳光新城一期(安置小区1-6幢)新建工程项目
大新镇阳光新城一期(安置小区1-6幢)新建工程项目
理由和依据:
本项目将建设于张家港市大新镇平凝路南侧,星光路西侧,大新港西侧,阳光家园(南区)北侧,交通条件优越。大新镇把安置房建设作为首要民生工程,坚持打造“生态精品”,不断优化城镇建设外在形态,持续丰富城镇功能内涵,全力推动城乡协调发展,为人民群众创造优质生活环境。项目建设规模较大、基本功能齐全,总体规划符合《张家港市大新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功能定位准确。项目建设的前期条件已具备,项目建成后,将为拆迁户提供244套保障性用房,将大幅度改善、提高拆迁居民生活、居住条件,为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积极的支持和强有力的保障。因此本项目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 项目的主要依据有: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张家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3、《张家港市大新镇总体规划(2016-2030)》;4、《张家港市大新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5、《《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张家港市2013年度第10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2013)812号】;6、大新阳光新城(安置房)规划设计方案等。
解决的问题:
解决方案:
安置房建设既是重大的民生工程,也是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工程,关系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关系城市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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