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鼓励会展业发展奖励实施意见(修订)
鼓励会展业发展奖励实施意见(修订)
理由和依据:
为了促进我市会展业更好更快地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宏观导向和激励作用,加强对全市会展业发展的指导、管理、协调和服务,根据《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苏州会展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苏府〔2011〕79 号)和《苏州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以及《苏州市会展业跨越发展三年计划》,有必要结合当前我市会展业发展面对的新形势新要求对《鼓励会展业发展奖励实施意见》(苏府规字【2011】18号)进行修订。
解决的问题:
1、奖励政策的力度有待加强; 2、政策奖励的覆盖范围有待拓宽; 3、奖励标准及审批条件有待优化; 4、奖励政策中未安排专项城市会展平台建设和对外宣传经费。
解决方案:
1、提高年度会展奖励资金总额度; 2、增加对外来展会来苏州办展或落地苏州的奖励; 3、落实重点项目“一事一议”或“特事特办”的政策; 4、加大对会议产业的扶持; 5、加强会展专业人才的培训、交流及引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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