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制定推动苏州“博物馆之城”建设若干政策措施
制定推动苏州“博物馆之城”建设若干政策措施
理由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和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动苏州“博物馆之城”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全面打响“一城百馆、博物苏州”的城市品牌,结合苏州实际,制定推动苏州“博物馆之城”建设若干政策措施:《关于推动苏州“博物馆之城”建设意见》《关于鼓励和促进苏州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的实施办法》。
解决的问题:
不断完善博物馆建设体系、优化博物馆发展环境、提升文旅融合能力,强化博物馆在传承城市文明、涵养城市品格、表达城市精神、塑造城市形象、丰富城市生活等方面的独特作用,推动苏州“博物馆之城”更具文化影响力、更富旅游吸引力,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助力苏州建成文化强市、建设世界旅游目的地城市。建设一批国内知名的示范博物馆和国家级重点专题博物馆,培育一批博物馆集群聚落,不同层级、不同属性、不同类型的博物馆实现充分发展,全市建成更高水平、更高品质的“博物馆之城”,成为全国博物馆发展示范区。
解决方案:
制定推动苏州“博物馆之城”建设若干政策措施:《关于推动苏州“博物馆之城”建设意见》《关于鼓励和促进苏州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的实施办法》。 一、制定《关于推动苏州“博物馆之城”建设意见》。着力优化体系布局,着力推动项目建设,着力加强非国有博物馆建设,着力提升服务效能,着力创新体制机制,着力加强数字化建设。 二、制定《关于鼓励和促进苏州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的实施办法》。大力发展非国有博物馆,切实加强非国有博物馆管理,积极稳妥吸纳类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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