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县级民防机动指挥通信系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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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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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依据:根据江苏省民防局《关于加快推进县级人防机动指挥通信系统建设的意见》(苏防[2015]33号)要求,在2016年底前完成全省县级民防机动指挥通信系统的建设。目前,整个苏州市仅建成了市本级人防机动指挥通信系统,还未能形成完善的市、县(区)多层次体系,面对苏州全市4市6区、8488平方公里、1060万人口、已高度城镇化的辖区,还远不能很好地承担起防空防灾应急救援指挥通信保障任务,快速反应能力、组网协同能力、抗毁能力和抗干扰能力都亟待加强。建设苏州市县级民防机动指挥通信系统,进一步完善层次化的防空防灾、应急救援指挥通信体系,更加迅速高效、准确地完成防空防灾/应急救援信息处理、指挥通信、综合保障任务,最大限度地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都显得十分迫切和必要。
苏州市县级民防机动指挥通信系统作为苏州市县级人民防空、应急救援的机动指挥通信平台,是苏州市层次化城市防空及应急救灾指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苏州市各县级市(区)人民防空平时演练与应急救援、战时作战指挥通信保障的重要任务。作为苏州各县级市(区)人防基本指挥所的有效补充,建成后与人防基本指挥所构成地面、地下、机动一体化的指挥体系,是固定指挥中心的前移和延伸,具有相互补充、互联互通、独立指挥的功能。该系统投入使用后将为各级政府平时处置重大灾害、突发事件,战时组织防空袭斗争提供指挥通信保障平台,大大改善指挥现场的工作条件,提供灵活多样的指挥手段,提高指挥决策效率,为全面夺取防空袭斗争和抢险救灾、应急救援的胜利创造有利条件。
二、建设标准
系统建设过程中应遵从国家人防、江苏省民防和苏州市相关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及技术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国军标
(1) GJB 100-1986《面板、机架、和机柜的基本尺寸系列》
(2) GJB 219B-2005《军用通信车通用规范》
(3) GJB 79A-1994《厢式车通用规范》
(4) GJB 367A-2001《军用通信设备通用规范》
(5) GJB 663-1989《军用通信设备系统安全要求》
(6) GJB 2873-1997《军事装备和设施的人机工程设计准则》
(7) GJB 4752-1997《军用通信车通用接口要求》
2)国家标准
(1) GB 1589-1989《汽车外廓尺寸限界》
(2) GB 1589-2004《道路车辆外扩尺寸、轴荷戟质量限值》
(3) GB 7285-2004《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4) GB 10000-1988《中国成年人人体尺寸》
(5) GB 1589-2005《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6) GB 1496-1979《机动车辆噪声测量方法》
(7) GB8702-1988《电磁辐射防护规定》
(8) GB 16127/GB50325-2001《车内装饰环保标准》
(9) GB/T 12538-1990《汽车重心高度测定方法》
(10) GB/T 12673-1990《汽车主要尺寸测量方法》
(11) GB/T 12674-1990《汽车质量(重量)参数测定方法》
(12) GB/T 12676-1990《汽车制动性能试验方法》
(13) GB/T 12679-1990《汽车耐久性行驶试验方法》
3)国家人防标准
(1) RFXB 01-2006 《人民防空指挥信息系统建设规范》
(2) RFTJ1-2000 《人民防空指挥所通信工程设计要求》
(3) RFXB 2006-02 《人民防空指挥所信息系统工程设计标准》
(4) 《人防信息系统综合集成建设技术指南》
(5) RFHB01-2013 《人民防空机动指挥系统装车规范》
(6) RFHB02-2013 《人民防空机动信息处理系统装车规范》
(7) RFHB03-2013 《人民防空机动指挥系统通用要求》
(8) RFHB04-2013 《人民防空机动信息处理系统通用要求》(9) RFXB04-2007 《人民防空125W短波电台通用规范》
4)其它
(1)《全国人民防空建设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
(2)《关于加快推进县级人防机动指挥通信系统建设的意见》(苏防[2015]33号)
(3)2013年12月,《江苏省县级人防机动指挥通信系统建设技术指南》
(4)《关于组织开展全国人民防空信息系统综合集成试点建设的通知》(国人防[2013]532号)
(5)《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推进人民防空改革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发[2014]]15号)
(6)《省民防局关于苏州市县级民防机动指挥通信系统建设项目的立项批复》(苏防复[2014]23号)
(7)《省民防局关于苏州市县级民防机动指挥通信系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苏防复[2015]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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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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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防空机动指挥通信系统是防空、应急、抗灾救灾、抢险救援现场的指挥控制中心、通信保障中心、业务处理中心,必须具有相对完善的信息采集、信息处理、指挥控制、通信导航、综合保障、现场照明等功能,具体包括:
1.信息采集、接收功能
系统能够深入现场,通过车载及4G单兵图像采集传输设备,对现场的图像、声音进行实时采集、传输、录像和回放,并可传输到上级指挥中心。
系统能够接收来自人防、军队、政府等相关部门分发的音视频、文电指令,为领导决策指挥和组织防空、抗灾、抢险、救援提供信息支持。
2.综合信息处理功能
系统具有声音(语音)、图像、数据等各种信息处理存储能力,具有编辑、存储、发送指挥文电能力。
系统运行有民防信息系统软件、GIS与指挥决策支持软件,实现对防空或抗灾救灾现场各种信息的综合处理、存储和动态监控,提高应急指挥的工作效率。
3.通信功能
(1)远程通信
系统具有有线、无线、卫星、移动公网等多种通信手段,确保与上级/本级人防指挥中心之间、与其它指挥通信车之间的联网,实现图像、数据和话音通信,指挥和部署各种救援力量,监控现场情况,确保对现场实施指挥调度。
(2)现场通信
系统配4G宽带图像传输、超短波语音通信、有线通信等多种通信设备,为现场工作人员提供相互之间以及对外的话音、数据和图像通信手段。
(3)互连互通
本指挥通信车与其它指挥通信车与人防固定指挥所之间,与公共固定网之间都可以方便地通过有线或无线方式互连互通,实现相互配套、功能互补、资源共享,更加合理高效地发挥整个系统的作用。
4.视频会议功能
系统配置视频会议设备,在现场展开开设机动指挥所时,通过有线网络、卫星或4G移动通信网络与固定指挥中心召开视频会议。
5.决策支持功能
系统可运行决策支持软件及数据库,提供人防/民防救援决策的技术支持,辅助首长和参谋人员综合分析判断情况;辅助拟制各种保障方案和预案;提供分析、评估突发事件处理和演练等辅助决策功能。
6.指挥调度与协同功能
指挥员可通过短波、超短波、有线、卫星、移动公网等多种手段及时接收后方地面指挥中心(指挥所)的命令,合理、有效地指挥和部署现场各种防空/救援力量,动态监控现场情况,确保对现场实施语音、图像、文字等多种形式的指挥调度,并实现与上级、军队和政府有关单位的指挥协同。
7.显示控制功能
系统的集中显示、音响系统可以方便地显示、播放计算机输出的视/音频信息,也可方便地显示、播放摄像机/录像机/图传设备/视频会议终端输出的视/音频信息。各种信息的显示可集中控制。
8.警报控制功能
系统在特殊情况下可替代固定指挥所进行空情警报的发放控制。
9.定位导航和时统功能
系统配备北斗/GPS双模卫星定位接收设备及相关软件,能实时接收定位信息,实现基本轨迹跟踪、定位、导航、查询等功能,并能将相关信息处理、显示和通过短波、超短波、公用移动通信等手段上报给固定指挥所;系统配备时统校准硬软件,能接收标准、校准天文时间和作战时间,满足战场环境下时间统一的需要。
10.安全保密功能
系统应保证人防内网与外网的物理隔离。应配置防火墙、杀毒软件,防止计算机病毒入侵和传播。同时系统在供电、防雷和环境监控、防火方面等也采取有效措施,以提供良好的物理安全和人员安全措施。
11.综合保障功能
系统具有在野外长时间持续工作的综合保障能力,自备车载发电机、UPS、辅助电瓶、空调、照明、工作场所和简单的生活保障、安全保障设施,能在不依靠外部条件支持的情况下,为持续工作和人员基本生活提供保障。
系统提供完善的对外互连接口,支持多车互连、车外临时开设野战指挥所时的信息、供电等接口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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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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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战时应战、平时服务、应急支援”的多重职能需要,以合理投入,在较短时间内建成一套功能齐全、技术先进实用、机动灵活、安全可靠、与已建系统无缝衔接,集信息采集与处理、指挥通信、导航定位、综合保障等功能于一体的机动指挥通信平台,实现固定与机动、地上与地下、有线与无线、新建设施与已建设施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协同联动,进一步提高远程指挥和现场信息处理、调度能力,为平时应急救援和战时人民防空实施不间断指挥提供有力保障。
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吴江区、吴中区人防机动指挥通信系统设备配置相同(详细配置清单、技术性能指标见附件1、2);此外,张家港市人防机动指挥通信系统因需单独增配卫星通信及相关公安系统设备(见附件3、4)。
每1套县级民防机动指挥通信系统由1辆中型指挥通信车及其新增配套固定站设施两部分组成。中型指挥通信车具体分为装载平台分系统、电子信息分系统、综合保障分系统等部分,现场语音、数据、视频图像等信息分别通过有线、超短波对讲、短波、车载VSAT卫星、4G图传、卫星电话和北斗定位导航等通信/导航手段,传输到人防固定指挥所/应急指挥中心。
(1)指挥通信车
由中型厢式改装车作为装载平台,配置齐全的信息采集、信息处理、指挥控制、通信导航、综合保障设施,负责在现场构建指挥决策平台,提供现场音视频采集,多手段、多路由的现场及远程通信保障,以及综合保障。
(2)固定站
在现有固定指挥所/应急指挥中心增建超短波中转/调度台、短波固定站、4G图传客户端等设施,负责与前方机动指挥通信系统实现多手段、多路由的互连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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