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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虎丘区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试验
理由和依据:
《关于农村改革试验区新增试验任务的批复》(农办政〔2016〕12号)
解决的问题:
本次改革试验着力解决的主要问题有三个: 一是土地有偿退出后的农民市民化问题,其实质是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通过健全农民社会保障制度,探索农民完全市民化的路径,从根本上实现人的城镇化。 二是土地有偿退出后的农业高水平规模经营问题,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现以农业为主的产业融合,推动农业生态、生产和生活多元功能的复合,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 三是土地有偿退出后的土地确权模式问题,以确权到村集体的形式确权,确保农户长期稳定的土地权益,形成完善的土地收益跨期分配机制。
解决方案:
围绕批复方案,坚持利益优先、农民自愿、先行先试的基本原则,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的审核制度、建立有偿退地农户社会保障制度、完善退地农户长期土地权益保障制度,研究制定《苏州市虎丘区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试验实施方案》、《苏州市虎丘区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主体资格认定实施办法》、《苏州市虎丘区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人员社会保障实施意见》、《苏州市虎丘区农村土地收益配置办法》、《苏州市虎丘区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试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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