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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理由和依据: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为切实做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序衔接,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订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19〕979号)、《省政府关于公布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的通知》(苏政发〔2020〕44号),吴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初步制定了《吴江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解决的问题:
制订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利于解决征地补偿标准不合理、同地不同价、随意性较大等问题,是依法合理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保障被征地农民切身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性工作,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取得实效的重要举措,对充分维护和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土地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及时制定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并公布实施,关系土地征收工作的开展和推进,关系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对全区土地管理和土地效能提高具有重要意义。
解决方案:
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技术方案》(以下统称省技术方案),结合吴江区实际,确定工作对象和范围,建立评价指标体系。以最新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基础,在全面收集影响征地区片划分的因素因子资料基础上,基于农用地定级的思路,采用多因素综合评价法初步划分征地区片,运用现行的征地补偿费用资料测算法和专家评议法进行验证,并根据验证结果和实地踏勘最终确定征地区片范围。 在征地区片划分的基础上,运用农用地产值修正法和征地案例比较法测算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利用实际征地补偿资料和被征地农民现有生活水平资料对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进行验证和调整,并做好市域内及与周边县(市、区)接边区域的成果衔接平衡。 在此基础上,我局通过公示、座谈讨论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综合确定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以此形成完整的成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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