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区、姑苏区旅游民宿业规范发展 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区、姑苏区旅游民宿业规范发展 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理由和依据:
(一)项目符合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本项目结合我区实际情况,从旅游民宿的范围、开业条件、管理规范、申请流程、工作要求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说明与职责划分,旨在对辖区内的旅游民宿行业进行全方位的升级,优胜劣汰净化市场,以进一步规范、提升我区旅游民宿的管理水平,保障旅游民宿健康、稳定、有序发展为目标,以助推“姑苏八点半”夜经济的持续繁荣为方向。 (二)项目制定符合上位规划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精神,并参照文化和旅游部《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苏州市乡村旅游民宿等级划分与评定办法 (试行)》《关于印发〈关于推动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文旅发[2021]9号)《关于促进存量建筑盘活利用提升资源要素利用效益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府办[2020]319号)等标准的要求,结合保护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项目。
解决的问题:
(一)项目解决的问题目前,保护区对旅游民宿行业尚未出台相关管理办法,旅游民宿经营者多采用自行组织行业协会或借鉴其他城市的行业经验来建设地区规范,导致部分旅游民宿缺乏有效管理。在此背景下,出现了旅游民宿标准不一,部分旅游民宿在治安、消防、卫生等方面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消费者的权益不能得到有效保障。本项目的出台,对于保护区旅游民宿重新做了定义,并且为保护区旅游民宿制定了更明确更规范的管理要求,为旅游民宿合法化提供了政策依据,为保护区旅游民宿健康、稳定、有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流程解决的问题首先,本项目在作出决策前,依据重大行政决策流程广泛征求意见能够保证项目实施的合理性;其次,依据重大行政决策流程有针对性的邀请专家进行项目评审,可以保证项目实施的合法性、可行性; 然后,本项目的实施可能会出现有损于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在重大行政决策流程中作出风险识别与化解措施,能够有效避免影响社会稳定、引发重大社会矛盾的隐患出现。
解决方案:
(一)制定征求意见稿本项目决策主体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标准的要求,结合保护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指导意见》,本《指导意见》定义了旅游民宿的范围,同时进一步从建筑设施、消防安全、治安安全、公共卫生、 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经营活动等方面对旅游民宿提出要求,此外也就旅游民宿的管理规范和申请流程也给出了标准。 (二)制定风险化解措施项目决策主体(区教体文旅委)将组建工作小组深入现场,切实做好《指导意见》前期宣传与指导工作;将落实关于保护区成立旅游民宿综合发展领导小组的事宜,建立完善的执行和监管体系,提高多部门联动协作效率;将针对辖区内旅游民宿经营者面临的困难做提前判断与疏导,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给予适当的政策扶持;将加强日常的监管与服务,并且鼓励形成行业内控机制。
姓       名: 性       别: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反馈意见:
注:一个ip只能反馈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