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市政府关于对轨交S1线配套设施(西园商苑4号楼周边)房屋征收项目内房屋实施征收的决定
市政府关于对轨交S1线配套设施(西园商苑4号楼周边)房屋征收项目内房屋实施征收的决定
理由和依据:
因公共利益需要,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苏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轨交S1线配套设施(西园商苑4号楼周边)房屋征收项目内的房屋实施征收。
解决的问题:
为轨交S1线建设配套设施,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解决方案:
对轨交S1线配套设施(西园商苑4号楼周边)房屋征收项目内房屋实施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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