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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虞山镇莫城三塘村征地项目
理由和依据:
虞山镇莫城三瑭村马泾路西侧地块现为农用地,基本上处于闲置状态。办理征收后,一方面可以充分利用闲置的土地资源,另一方面满足了用地单位对用地的需求,使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同时,该项目的顺利实施,能够使项目用地性质符合《土地法》要求,促进项目建设,加快虞山镇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发展。主要依据是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提高审批效率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12]432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常熟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常办发【2010】63号)精神,根据苏州市、常熟市国土资源局相关文件要求,对集体流转土地符合土地规划、耕保等相关要求的,通过征收方式可以办理国有建设用地。
解决的问题:
一方面可以充分利用闲置的土地资源,另一方面满足了用地单位对用地的需求,使建设项目稳步推进。
解决方案:
村组干部在后续工作中,要积极宣传相关政策,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切实降低因征地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保障征地平稳有序推进。 镇政府对所在村的经济补偿要落实到位,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项目单位完备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确保依法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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