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关于加快推进我市生态畜牧业建设的意见
关于加快推进我市生态畜牧业建设的意见
理由和依据:
畜牧业是现代农业的五大主导产业之一,是我市“菜篮子”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为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我市积极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着力优化畜禽养殖空间布局,全面关停了禁养区和太湖一级保护区规模畜禽养殖场,非禁养区规模养殖场和小散户污染治理有序推进,畜禽养殖布局分散、污染治理设施缺乏、农牧脱节等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与此同时,畜禽养殖总量快速减少,2017年末全市生猪存栏量仅为29.52万头,年出栏量70.80万头,分别比“十二五”末减少了54.79%和24.25%,预计2018年底全市生猪存栏量将减少到22万头左右。为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省太湖流域生态农业建设的意见》(苏政办发〔2017〕153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69号)文件精神,落实好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治理畜禽养殖污染工作专项督查要求,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拟出台生态畜牧业建设的意见。
解决的问题:
到2020年,全市基本建立生态畜牧业生产体系,全市规模养殖场数量和畜禽养殖总量基本稳定,其中生猪存栏量保持在25万头左右,年出栏量保持在38万头左右;全市畜禽养殖场户污染治理率达到90%以上,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非禁养区规模畜禽养殖场按美丽生态牧场标准完成提档升级改造,生态化水平大幅提升;培育和引进新型经营主体,新建5家以上年出栏生猪0.5-1万头的现代化规模养殖场。
解决方案:
市农委通过实际调研和参观学习,以问题导向为基础,破解我市畜牧业发展瓶颈,着力推进畜牧业绿色生态发展,起草了生态畜牧业建设意见的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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