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调整技能人才培养政策
调整技能人才培养政策
理由和依据:
理由:以往我市的技能人才培养优惠政策针对各个群体不同,各种政策散落在各个文件中,比较零碎,没有系统性,执行时比较难以掌握,劳动者知晓率不高。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资委关于加强企业技能人才建设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3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苏政办发[2014]34号)和《苏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意见的通知》(苏府办[2015]33号)。
解决的问题:
项目方案.doc
解决方案:
实行职业技能培训的普惠制,将免费就业前技能培训的享受对象拓展到全体城乡劳动者,将企业内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列入政府补贴项目,对在我市就读的职业院校学生免收职业技能鉴定费用,鼓励政、校、企三方合作,开拓我市技能人才输入的途径,制定我市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激励政策和奖励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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