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关于阳澄湖围网养殖禁止使用冰鲜鱼(海鱼)及畜禽动物内脏投喂的通告
关于阳澄湖围网养殖禁止使用冰鲜鱼(海鱼)及畜禽动物内脏投喂的通告 | |||
理由和依据: | |||
为贯彻落实市委常委会关于阳澄湖环境问题整改专题研究部署会精神,保护阳澄湖水源水质,深入推进湖区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苏州市阳澄湖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等规定,决定禁止在阳澄湖围网养殖区内投喂冰鲜鱼(海鱼)及畜禽动物内脏。 | |||
解决的问题: | |||
拟解决目前阳澄湖围网养殖内大量使用冰鲜鱼投喂,造成水体富营养化、水质下降严重问题。 | |||
解决方案: | |||
(1)禁止使用冰鲜鱼投喂可减少投入品的使用,保护阳澄湖区域环境; (2)积极推行配合饲料替代冰鲜鱼投喂、增加螺蛳投放、增加水草种植等生态内循环养殖模式,可取得良好生态、经济效益。 (3)全面推广生态养殖新模式,降低放养密度、降低投入品使用量,有助于全面改善阳澄湖水质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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