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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试点
理由和依据:
一、项目背景(理由) 根据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关于在江苏省开展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试点的通知》(国动〔2016〕13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传发〔2017〕115号)要求,我市承担由国防动员委员赋予的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试点任务。 二、建设依据 1、《关于在江苏省开展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试点的通知》(国动〔2016〕13号); 2、《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传发〔2017〕115号); 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府办〔2017〕257号)。
解决的问题:
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统筹规划、融合建设、平战结合的指导原则,以供水、供电、供油、供气等城市生命线工程防护为重点,以完善体制机制、健全标准规范和推进防护方案、防护力量、防护手段建设以及开展训练演练为主要内容,以解决重、难点问题为主要任务,采取理论研究与实际探索相结合、综合试点与专项试点相结合的方法,组织开展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试点,着力探索可供借鉴、复制、推广的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经验做法,有效提升我市重要经济目标防护能力,为推动“两聚一高”和“创新四问”提供坚强保障为推动“两聚一高”和“创新四问”提供坚强保障。
解决方案:
实施方案共10项具体任务,归纳起来就是建好“两大防护工程”、办好“一个成果展示”,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果和经验。 (一)软件防护工程(4项任务):3个理论研究课题和1个管理暂行办法,分别由市发改委、经信委、民防局牵头,与相关部门、科研单位协作完成。时间节点及要求详见试点任务清单。 (二)硬件防护工程(5项任务):4个规范化试点建设分别由市民防局、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牵头组织,围绕供电、供气、供水、供油在望亭发电厂、张家港燃气集团、常熟自来水公司、江苏长江石化开展防护建设试点,重点是组建防护指挥机构、健全防护力量、编制防护方案、装备防护系统。1个防护系统建设,主要是运用侦察预警、指挥控制、伪装防护、引偏诱爆、模拟训练和信息传输等综合防护手段,实现基于低空预警的重要经济目标有效防护。 (三)一个成果展示。根据国家国动委、省政府通知要求,2018年5月在我市举办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试点成果汇报暨综合演练,全面接受上级检验,展示汇报防护建设试点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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