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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民办博物馆扶持办法实施细则调整优化
理由和依据:
《苏州市民办博物馆扶持办法》于2013年8月,由苏州市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同月予以印发。《苏州市民办博物馆扶持办法》旨在促进苏州市博物馆事业的发展,鼓励民间资本投入博物馆领域。 为加强苏州市民办博物馆扶持评定管理,严格评定标准和程序,切实促进苏州市民办博物馆事业发展,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苏州市财政局于2013年9月联合制定出台《苏州市民办博物馆扶持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共十八条,涵盖申报对象、申报材料、评定程序、评定方法、评选纪律。 该《实施细则》实施至今,共下发6批次近1800万元的非国有博物馆扶持资金,明显改善了非国有博物馆的展陈服务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有效鼓励和支持了苏州地区非国有博物馆的发展,为苏州市“一城百馆”的建设目标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与政策支持。 近年来,我市博物馆事业蓬勃发展,“百馆之城”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形成了以苏州博物馆为龙头、国有馆为主体、主题馆为特色、非国有博物馆为补充,各类博物馆协调发展的良好格局。目前,全市非国有博物馆共28家,占总数近三分之一。种类丰富、题材多元的非国有博物馆不断涌现,苏作工艺、苏式
解决的问题:
经过近7年的实际运行,现有的《实施细则》内容已不能完全适应目前的博物馆城建设情况与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亟需作出调整。现就具体调整情况作以下说明: 1. 扩大《实施细则》的适用范围; 2. 取消星级民办博物馆在扶持力度上的限制; 3. 缩减民办博物馆年租金补助比例; 4. 增加民办博物馆在夜间免费开放、藏品外借展出、社会教育活动、文创开发活动等相关业务领域的补助。
解决方案:
在对扶持办法实施细则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广泛听取意见,组织专家论证,并会同市财政局、市博物馆协会、民办博物馆代表等进行会商,进而对《苏州市民办博物馆扶持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优化调整,鼓励民办博物馆在社会教育、展览陈列、文化服务等方面提供更高品质、更高水准的内容,讲好苏州的文物故事,推动苏州文博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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