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关于促进服务外包跨越发展的若干政策(修订)
关于促进服务外包跨越发展的若干政策(修订)
理由和依据:
2013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复函》(国办函[2013]33号),进一步完善和延续了国家鼓励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政策,将有关政策延续执行至2018年年底。并明确加大完善中高端人才鼓励政策、加快国际营销网络建设、促进服务外包离岸在岸协调发展、完善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环境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对各示范城市提出了新的要求。我市于2011年出台的《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跨越发展的若干政策》于2013年底到期。为深入贯彻国办33号复函精神,鼓励我市服务外包企业不断做大做强,进一步推动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完善和延续我市现行服务外包相关政策十分必要。
解决的问题:
为更加符合国家进一步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新要求。在新一轮政策修订中,注重了对重点外包企业离岸业务的奖励、增加了促进服务外包在岸发展、加强服务外包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和信息安全等方面的鼓励政策。
解决方案:
增加相关鼓励政策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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