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创新型县(市)建设方案(2018~2020年)
创新型县(市)建设方案(2018~2020年)
理由和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43号)及科技部《关于印发<创新型县(市)建设工作指引>的通知》相关要求,为加快我市高质量发展步伐,率先构建以创新驱动为主要特征的新苏南县域经济发展模式,特建议将本方案作为科技局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策项目。
解决的问题:
通过创新型县(市)建设,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培育先导产业,加强平台辐射,形成以产业结构加快向中高端迈进、企业创新竞争能力显著增强、创新创业人才高度集聚、科技创新投入大幅提高为标志的科技支撑产业发展样板。
解决方案:
开展先进制造提升工程、新兴产业培育工程、高新技术企业倍增工程、新型研发机构提质工程、科技成果转化工程、产学研合作精准工程、人才优先发展工程、金融科技创新工程、乡村振兴战略工程等九大工程,完成加快推进创新创业政策落地、加强创新创业要素集聚、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培育创新型产业集群、强化科技创新为民惠民、创新体制机制等六项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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