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苏州市湿地保护规划(2023-2030)》修编
《苏州市湿地保护规划(2023-2030)》修编
理由和依据:
修编理由:切实加强苏州湿地资源的保护与恢复,系统、全面地规划湿地保护工作,既是苏州市的当务之急,又是符合国家战略的大势所趋,既有现实的迫切性,也有历史的必然性。编制《规划》是引领绿色高质量发展,树立全球湿地保护发展标杆的需要;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湿地保护法的需要;是推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建设,实施长江、太湖、大运河保护发展的需要;是加强苏州湿地保护及管理,推进国际湿地城市创建的需要。 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2021)等相关法律法规、国际组织有关公约、文件与部门规章 、相关标准与规范 及相关规划
解决的问题:
人水争地矛盾仍然存在,湿地整体性保护修复还需推进 ;湿地修复和水污染防治尚不全面,水环境改善向好还不明显 ;乡土物种及生态景观保护还需提升,外来入侵物种管控仍需加强 ;湿地保护保障措施有待加强,科学保护管理能力仍要提高
解决方案:
到2025年,健全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夯实保护管理成效,维持全市湿地面积总量稳定,湿地保护率持续提升。到2030年,湿地保护和修复制度完善,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科学规范,湿地生态状况良好,湿地水环境质量优化,使湿地多种功能得到充分发挥,全市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进入科学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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