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关于加快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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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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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家一流产业科创中心的实施方案》(昆办发〔2018〕104号),引导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高质量发展,加大力度推进人才科创项目引进培育,构建良好创新生态,制定本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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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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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高质量发展,加大力度推进人才科创项目引进培育,构建良好创新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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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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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政策适用对象、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其他事项。
其中,第一部分适用对象。明确为在我市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各类公办民营、民办民营科技企业孵化器(含众创空间),及由本地企事业单位在国内注册成立,能为我市持续引进孵化项目的各类公办民营、民办民营异地科技企业孵化器。
第二部分政策措施。主要是围绕国际国内知名孵化器运营管理团队补贴,支持传统工业区转型、鼓励与高校院所联合建设孵化器、探索建设异地孵化器,推动孵化器为在孵企业提供服务以及引进人才、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等方面,制定了十条财政扶持政策。
第三部分组织实施。主要从绩效评价、组织申报、下达资助三个方面予以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事项。主要对政策重叠、虚假申报、试行时间等内容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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