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物业管理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物业管理的实施意见
理由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全面提升全区物业服务水平,共同营造和谐文明的居住环境,促进物业管理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依据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主要依据是国家、省、市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区级相关政策,并收集了其他地区如昆山等地的政策意见
解决的问题: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吴中区物业管理水平稳步提升,但仍存在问题,主要有表现在: (一)基层管理力量薄弱。吴中区虽然各属地都设置物业管理机构,但多数为非独立科室,依附于其它科室,人员队伍结构不完善且人员数量不足,专职人员比例较低(包括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员),物业管理属地落实情况以及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 (二)业委会履职能力不足。现在业委会成员素质良莠不齐,很多业委会成员法律意识淡薄,物业管理专业知识薄弱,导致不仅不能完成业委会的工作,帮助提升小区物业管理水平,反而会引发各种物业管理矛盾。 (三)物业投诉率居高不下。全区各类涉及物业的投诉纠纷不断、数量仍庞大、问题突出,主要集中在:业主委员会组建流程中的相关问题;小区业主委员会所做的决定引发部分业主或物业公司的质疑,要求政府相关部门介入处理;部分业主请愿要求审计或罢免小区业主委员会。 (四)物业服务水平低下。吴中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9号建议中提到,物业服务质量低,小区业主和物业服务方容易形成“物业独做主、业主低缴费、服务质量低、业主总不满”的恶性循环。
解决方案:
完善物业管理制度体系。结合物业管理重点难点问题,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分级负责、业主自治”的原则,扎实构建“1+N”物业管理制度体系(“1”即《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物业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N”即系列配套指导意见),采取“政策引导、试点先行、实践跟进”的项目执行模式,进一步提升全区物业服务水平,共同营造和谐文明的居住环境,促进物业管理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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