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调整常熟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
调整常熟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
理由和依据:
1、我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自2006年制定以来,一直未作调整,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 2、办园成本逐年增加和保教费收入保持不变之间的矛盾。 3、收费政策导向使得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差异大的矛盾日益突出。 4、苏州市区化办幼儿园收费标准2015年秋季已作调整,部分周边县市也已尼调整。 依据《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苏价规[2012]2号);《关于调整苏州市区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费字[2015]94号)
解决的问题:
目前,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办园单位可自主制定收费标准。我市民办幼儿园均已提高收费标准,目前保教费平均标准超过每生每月1000元,而我市公办幼儿园至今已超过年未作调整,使得民办与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差距过大。同时,由于政府对教育资源的投入,在硬件上,公办与民办幼儿园之间差距在逐步缩小,师资上公办幼儿园有一定优势,公办幼儿园势必成为家长的首选,再加上近年来城市流动人口增加等因素的影响,进一步加剧公办幼儿园容量有限不能满足需求的矛盾。 通过收费标准的调整,缓解了公办幼儿园容量有限不能满足需求的矛盾,弥补公办幼儿园办园成本逐年增加的压力。
解决方案:
参照苏州市级和周办县市公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我市拟适当调整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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