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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自动站建设
理由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 《江苏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苏政发[2015]175号) 《苏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苏府[2016]60号) 《昆山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昆政发[2016]63号)
解决的问题: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的通知”提出目标:到2020年,全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基本实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各级各类监测数据系统互联共享,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化能力和保障水平明显提升,监测与监管协同联动,初步建成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使生态环境监测能力与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相适应。水环境质量的好坏关系到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公众对环境保护的满意度。水质自动站的建设可以进一步加强全市环境监测预警,为断面达标、河长制、黑臭河道整治等工作提供支撑和依据。
解决方案:
1、水功能区污染物总量监控。计算污染物总量需要大量水质水量数据。水质自动监测频次高,产生的信息量大,在重要的控制断面实现水质的自动监测,有利于实施水功能区管理、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促进水资源管理工作的现代化。 2、重点流域和断面水质监测。在重点流域和断面建设自动监测站,可对水质进行2 4h不间断监测,实现监控中心对自动监测站的远程监控,一旦发生异常,及时预警。 3、预警预报重大水质污染事故。自动监测系统实时连续监测对突发水污染事故预防和应急监测具有明显的优势。通过自动监测系统的预警功能,可及时发现污染事故,分析自动监测数值变化趋势,可判断污染程度,对下游水质污染做出预警预报,对于防止污染事件的进一步发展,减轻其危害有着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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