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编制《苏州高铁新城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评估》
编制《苏州高铁新城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评估》
理由和依据:
2019年,省商务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开发区区域评估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苏商开发[2019] 280 号)及苏州市相关部门《关于印发苏州市开发区区域评估工作对接落实方案(试行)的通知》(商开发[2019] 809 号)文件中,要求省级以上开发区切实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评估工作。
解决的问题:
提出区域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生态安全。以改善环境质量和保障生态安全为目标,重点论证高铁新城规划方案的生态环境合理性和环境效益,提出相应优化调整建议。明确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减缓措施,提出生态环境保护建议和管控要求。促进高铁新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解决方案:
以高铁新城全域为评价范围,以长三角国际研发社区为评价重点,基于《苏州市高铁新城片区总体规划(2012-2030)》 、 《长三角国际研发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参照规划环评技术路线和各类环评技术导则,对区域进行全面的现状调查与评估,回顾区域发展历程和环境质量演变情况,识别出主要环境问题和制约因素,分析预测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结合“三线一单”管理要求,对区域环境保护和未来发展提出合理对策和改善建议。以期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为高铁新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专业依据,为高铁新城新进项目提供数据支撑,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促进经济、人口、资源和环境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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