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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镇级政府采购管理政策
理由和依据:
2009年我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张家港市镇级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张政发[2009]92号),该文件的某些条款目前已不适用,依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需进一步完善镇级政府采购管理政策。
解决的问题:
解决方案:
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有关要求,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调整镇级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及限额标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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