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修订《吴中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
修订《吴中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
理由和依据:
(一)制定依据 本决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和《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等文件中的相关规定,为充分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而制定,配套拟定的《吴中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主要规定了吴中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以下简称“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认定程序,明确对申报人的申报要求,以及成为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以后的相关管理规定。 (二)制定理由 1.满足我区非遗保护工作的实际需求 2.与上位文件精神形成高度契合 (详细内容见附件)
解决的问题:
(一)制定依据 本决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和《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等文件中的相关规定,为充分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而制定,配套拟定的《吴中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主要规定了吴中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以下简称“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认定程序,明确对申报人的申报要求,以及成为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以后的相关管理规定。 (二)制定理由 1.满足我区非遗保护工作的实际需求 2.与上位文件精神形成高度契合 (详细内容见附件)
解决方案:
(一)合法合规作出决策 本决策将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要求,有序开展并完成公众参与、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廉洁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后,确定实施本决策的各项保障机制并对外公布。 (二)制定风险化解措施 在决策制定实施的不同阶段,区文体旅局都将牵头组织制定不同类型的宣传计划,在行业内部保障决策广而告之,一是充分发挥基层业务条线和行业协会的作用,建立上下贯通的信息传导机制,二是在宣传方式上要重视实际成效,借助新媒体渠道,保证更多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在即将开展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认定工作的前夕,区文体旅局将会同区博物馆、各基层组织成立工作小组,制定有针对性的宣传方案,统一思想、统一意识、统一步调。对上一轮未获评的申报人要开展点对点的宣传工作,对近年来表现良好突出的从业人员可组织专题会议进行宣导,鼓励其参与申报。 此外还将时刻保障公众意见反馈渠道的畅通。决策出台前,针对合理的意见诉求,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要尽可能予以采纳,在决策出台后,针对公众提出的意见诉求要认真做好记录,对于有价值的建议可逐级向上反馈,为后续行政管理文件的修订提供理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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