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制定姑苏区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誉等级评定及管理办法
制定姑苏区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誉等级评定及管理办法
理由和依据:
本决策全面完善了对用人单位开展劳动保障信用等级评定的各项细则,不仅有利于督促各类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规定,规范用工,树立守法诚信形象,推动劳动保障法制环境建设,而且有利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中央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系列改革精神,减少对企业的执法干扰,进一步提高劳动保障监察的针对性和执法效率。 2017年,人社部制定了《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对评价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等进行了规定,将这一制度上升到国家层面全面推进。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用等级评定,作为一种制度,在全国各地相继推行。对此,区人社局旨在提高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用等级单位评定的规范化、法治化,结合当前企业的劳动用工状况拟定本决策,并编制《暂行办法》
解决的问题:
2013年制定的《旧办法》对姑苏区属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用等级的评定内容、标准、时间、组织、程序等进行了说明,并明确了信用等级管理的相关要求,但《旧办法》的内容相对宽泛,缺乏具体的评价细则,评价的主观性较强;缺乏退出与等级升降机制,等级评定的退出与升降无据可依;缺乏具体奖惩机制,不利于提高企业规范用工的积极性等。 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2017年,人社部制定了《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在此背景下,区人社局拟定本决策,与《旧办法》相比主要完善了以下四点内容,一是对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用等级评定有具体的评分标准及扣分细则,有利于提高评定的规范性和客观性。二是A级及以上等级单位的升级、降级、取消评定有据可依,减少主观性。三是对A级单位建立激励机制,有利于提升企业提升规范用工的意识和自主自觉性。四是逐步打通A级单位评定与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定的链接通道。因此本决策既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也保持了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协调性。
解决方案:
(一)合法合规作出决策 本决策将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要求,有序开展并完成风险评估、专家评审、合法性审查、廉洁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后,确定项目的保障机制并对外公布。 (二)制定风险化解措施 本决策将成立工作小组,加强对制定姑苏区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誉等级评定及管理办法的宣传,拓宽宣传渠道、实现点到面的宣传深度。调整评定方案,统一回复口径,对该等级的评定标准和激励措施进行单独说明,保证小微企业的参与权。同时简化工作要求,提高信用等级的含金量。加入激励政策,从而提高参评经办人的积极性。切实做好政策制约,优化程序,材料归档,宣传教育各项工作。同时工作小组切实解决本决策在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障各项工作按期落实,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对决策启动前及后续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制定了防范化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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