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昆山市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昆山市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理由和依据:
为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
解决的问题:
依法属于本市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以及审计机关对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解决方案:
单位应当设立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与内部审计工作要求相适应的专职内部审计人员: (一)管理和使用政府性资金、社会公共资金数额较大,或者所属单位较多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 (二)地方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 (三)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型企业; (四)依法应当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其他单位。 可以根据需要明确内部机构履行内部审计职责,配备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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