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修订《吴中区区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管理办法》
修订《吴中区区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管理办法》 | |||
理由和依据: | |||
中办、国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央审计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审计全覆盖的指导意见》、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江苏省实行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苏州市委审计委员会《苏州市关于深入推进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吴中区委《关于深入推进吴中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等 | |||
解决的问题: | |||
提高审计全覆盖水平 | |||
解决方案: | |||
因为机构改革等原因,导致吴中区部门单位发生变化,需要重新修订该文件,更好的统筹安排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服务于中长期审计项目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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