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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非急救救护车辆管理方案
理由和依据:
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作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努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加快建立完善制度体系,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加快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生产方式、经济社会发展模式和治理模式,实现健康和经济社会良性协调发展。”而非急救转运作为医疗服务体系的有益补充,规范、有序、合法的非急救转运服务能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非急救医疗转运多层次、多样化需求的需要,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解决的问题:
目前苏州非急救转运服务长效管理机制尚未健全,非急救转运服务在社会中认知度不高,转运能力不足,缺乏统一管理,异常救护车现象偶有发现,给疫情防控带来了重大隐患。2022年4月30日,苏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了《关于推进全市非急救救护车专项治理的工作要求》,要求严查非法转运行为,严密外防疫情输入防线,并提出“在专项治理的基础上,由市卫健委牵头制定《非急救救护车辆管理方案》,积极引导推进非急救救护车辆统一监管、统一标识、统一计费办法,统一安装GPS,建立常态化运行管理机制,使其成为急救转运的有益补充。
解决方案:
为建立苏州非急救转运服务常态化运行管理机制,加强非急救患者转运服务管理,规范非急救救护车市场,促进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完善,切实满足群众非急救转运需求。依据《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新《医疗机构管理条例》(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江苏省院前医疗急救条例》、《关于开展非急救转运服务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急救医疗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相关文件,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拟定启动本项目,方案中明确非急救救护车服务范围、规范服务机构管理和运营、优化非急救转运服务保障措施、强化转运工作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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