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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
理由和依据: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根据国家、省制定印发的碳达峰实施意见和碳达峰实施方案,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苏州市加快构建“1+1+6+12”碳达峰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即编制出台1个《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1个《苏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能源领域碳达峰等6个专项实施方案,以及科技支撑等12个关键环节专项保障方案。2022年3月,市委市政府已制定印发《关于加快转变发展方式 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委发〔2022〕7号),根据文件要求,市发改委牵头负责编制《苏州市碳达峰方案》,《实施方案》聚焦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部署具体目标任务和方向路径,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任务。
解决的问题:
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系统观念,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切实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发展体系,稳步扎实推进碳达峰各项工作,明确各地区、各领域、各行业目标任务,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结构,推动苏州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走在全省、全国前列,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任务。
解决方案:
将碳达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方面,重点实施工业重点行业达峰行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节能降碳提质增效行动、绿色低碳城乡建设行动、交通运输低碳发展行动、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绿色低碳全民共建行动、内外联动交流合作行动等“碳达峰十大行动”。全市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初步形成,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明显优化,绿色产业比重显著提升,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取得新进展,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有利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美丽苏州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4.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有序下降,确保完成省下达的指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3%,林木覆盖率稳定在20.55%以上,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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