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关于对巴城老街历史文化广场改造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的决定
关于对巴城老街历史文化广场改造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的决定
理由和依据:
因公共利益需要,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苏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巴城老街历史文化广场改造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
解决的问题:
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实现文化设施配置现代化、布局合理化、全市人均公共文化设施面积达到0.4平方米。
解决方案:
对巴城老街历史文化广场改造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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