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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新启用教育项目施教区调整方案
理由和依据:
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按时入学,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利, 根据《义务教育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新启用教育项目施教区调整方案。
解决的问题:
充分考虑各方的利益需求,对教学资源有新增量的地区实行施教区的调整,从而达到区域教育资源的高位均衡。
解决方案:
通过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论证决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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