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市级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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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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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对于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服务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具有重要作用。2022年江苏省财政厅印发《江苏省省级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明确省级财政保费补贴比例及管理要求,并要求“设区市、县(市)财政部门根据本办法规定,及时制定和完善本地区的相关实施细则、方案或办法等”。参照上级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工作,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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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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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传统农业大国,在国家统筹支持下,运用农业保险工具,提高自然灾害风险抵御能力、保障广大农户收益、提高农业生产积极性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内在需求。农业保险作为一项分散农业生产风险、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助推乡村全面振兴的强农惠民政策,近年来受到国家、省、市高度重视。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为顺应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内外部环境新格局、新变化、新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提升农业保险数据信息服务水平,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助力乡村振兴,更好服务保障粮食安全目标,亟需制定市级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用于规范指导保费补贴管理工作,推动财政资金资源整合,优化资金使用方式和提升资金使用绩效,进而促进我市粮食稳产保供和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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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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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在市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市级财政部门会同农业农村、林业、保险监管等部门,在各司其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工作机制,协同推进农业保险工作。
二是明确保费补贴政策。突出对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的支持导向。在中央、省级财政给予保费补贴的基础上,明确市级财政对主要种植业、养殖业等险种的补贴比例。设立市级奖补目录,支持保障地方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
三是规范保险方案管理。要求承保机构应当公平、合理拟定农业保险条款和费率,按照保本微利原则厘定保险费率。拟定条款需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农户及保险监管部门意见。
四是强化补贴预算管理。明确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保费补贴实行“先预拨后结算”方式下达,专款专用、据实结算。档案管理至少保存10年。
五是加强承保机构管理。要求各承保机构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兼顾经济效益,不断提高农业保险服务水平与质效。允许设立农业保险协保员,协助承保机构开展承保、理赔等工作。建立咨询投诉机制,畅通投诉渠道。
六是加强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下达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监控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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