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姑苏区推进智能安防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项目
《姑苏区推进智能安防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项目
理由和依据:
理由:在苏州市智慧城市建设的过程中,加强城市智能安防系统的建设更是对信息资源的充分使用。长期以来,城市安防安全监管工作一直是通过行政式、运动式、地毯式的传统方法进行,比如城市火灾只能依靠数量有限的基层防火监督员的超负荷工作来发现和督促整改隐患,效率极低。在这样的情况下,政府部门对于社会面的安全无法做到心中有数,城市安全问题仍存在巨大隐患。 依据:(1)《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2017〕4号); (2)《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 (3)《关于全面推进“智慧消防”建设的指导意见》(公消〔2017〕297号); (4)《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工作的意见》(苏委办〔2019〕115号)。
解决的问题:
“十三五”以来,苏州市数字城市的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为智慧城市建设打好了良好的基础。但纵观苏州市智慧城市发展现状,却发现其在日常安防方面仍处于缺失状态。苏州市智慧城市建设前期主要聚焦于城市各类信息的收集与传输,而不注重借助信息化时代的巨大优势将国民安全问题具体落实,因此面对新时期的公共安全发展要求,结合信息化时代进一步明确城市智能安防项目的建设是对信息的最大化使用。
解决方案:
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全区火灾防控能力,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建设“硬核”姑苏营造良好的城市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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