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修订《常熟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修订《常熟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理由和依据: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95号)、《苏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苏财规〔2017〕4号)
解决的问题:
一、目前使用的《常熟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已不适应国有资产管理形势发展需要; 二、资产处置、房屋出租等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行为需进一步规范; 三、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待提高。
解决方案:
结合我市实际,修订《常熟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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