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大新镇新安小区保障性安置用房项目
大新镇新安小区保障性安置用房项目
理由和依据:
大新镇新安小区保障性安置用房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等产业政策;符合《张家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发展规划;已取得土地成交确认书及前期批文等相关手续。因此,本项目在现阶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具备合法性。本项目位于张家港市大新镇长丰村,地块四至:东至民房,南至锦江新村7幢,西至企业厂房,北至空地。可以安置更多的动迁群众,进一步整合区域土地资源,促进可持续发展。因此符合区域持续发展的需求。
解决的问题:
该项目的选址、建筑质量、存在风险等问题
解决方案:
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本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制定大新镇新安小区保障性安置用房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方案。方案在开展主要利益、责任相关者民意调查的基础上,对项目实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四个方面进行风险分析,拟定项目实施的社会稳定风险等级,并提出风险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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