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优化调整社区设置
优化调整社区设置
理由和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 (二)《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三)《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0〕27号)(四)《国务院信访条例》 (五)《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六)《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征求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2]2873号)(七)《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八)《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九)《太仓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十)《江苏省社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十一)《江苏省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社会风险评估导则(试行)>的通知》(苏稳办2014年11月1号起)(十二)《苏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全社会社会
解决的问题: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加强社区治理和社区建设,更加精细化地服务社区居民,满足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需求。
解决方案:
拟调整香花桥和花北两个社区居民委员会行政区域管理及服务区域,增设荷塘社区居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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