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苏州市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意见
苏州市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意见 | |||
理由和依据: | |||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25号)及《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意见》(苏发[2019]11号)精神,各级财政部门根据本级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实现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 | |||
解决的问题: | |||
当前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统一管理体系还未形成,需要进一步完善国有金融资本体制机制,优化管理制度。以优化国有金融资本战略布局、理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增强国有金融机构活力与控制力、促进国有金融资本保值增值为主要目标,更好地实现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基本任务。 | |||
解决方案: | |||
出台苏州市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苏州市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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