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职业卫生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事项清单调整
职业卫生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事项清单调整
理由和依据:
项目启动理由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作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而职业人群作为全生命周期中的重要板块,该群体的健康问题关乎国家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因此职业卫生领域的各项工作均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随着国家、地方对于职业卫生领域工作要求的不断提高,区民卫局秉持“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恪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原则,拟启动本项目,旨在进一步提升姑苏区职业卫生领域各项工作效率,全力改善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现象,也为了更好的消除新技术新材料新业态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切实保障职业人群的健康权益。 项目启动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行使职权。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在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给予警告、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因此,本项目实施依据合法。
解决的问题:
1.解决工作要求不断提升的问题 2.解决执法效率出现下滑的问题 3.解决监管质效有待提升的问题 4.解决多方关系不够明晰的问题
解决方案:
(一)合法合规作出决策 本项目将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要求,有序开展并完成风险评估、专家评审、合法性审查、廉洁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后,确定项目的保障机制并对外公布。 (二)制定风险化解措施 本项目将成立工作小组,加强对职业卫生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事项清单调整的规划、指导与管理,会同区综合执法局建立工作交接方案,切实保障部门间业务交接时各项工作不受影响。同时工作小组切实解决本项目在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障各项工作按期落实,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对项目启动前及后续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制定了防范化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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