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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中区智能网联汽车示范运营实施细则(试行)
理由和依据:
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是我区“3+3+3”产业体系中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也是苏州市聚焦的重点细分领域创新集群之一。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已到关键时期,探索商业落地路径、打造闭环应用生态已成为行业共识,国内其他城市正在全力抢占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应用制高点,如北京、武汉、上海等多个城市陆续出台了商业化运营实施政策,积极推进商业化运营试点。2022年6月30日,苏州市工信局、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市交运局联合印发《苏州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苏工信装备发〔2022〕5号),鼓励各地制定本区域商业化运营管理规范文件。目前苏州部分重点板块正在起草相关文件,比如相城区于今年2月份印发了《苏州市相城区智能网联汽车示范运营实施细则(试行)》,工业园区正在研究制定《苏州工业园区无人配送场景管理办法(试行)》。作为苏州市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四大核心区之一,我区将抢抓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新赛道,加快出台符合本区实际的示范运营实施细则。
解决的问题:
一是明确适用范围:规定适用道路范围和示范运营应配备相应安全员。二是明确管理机构:规定由区智能网联汽车工作推进小组负责本细则的统一实施、监督与管理工作。三是明确主体要求:规定申请主体应具有相关经营资质、完善的示范运营方案、健全的规章制度等必要条件。四是明确申请流程:按照规定流程提交申请材料并进行审核。五是明确管理要求:规定智能网联汽车示范运营收费模式及要求等。六是相关附则及附件:附件中有示范运营申请流程图、申请表、安全性自我声明、交通事故分析报告等文件,方便示范运营主体走申请流程。
解决方案:
申请主体应向区智能网联汽车工作推进小组提交齐全的智能网联汽车示范运营申请材料,经第三方管理机构初审、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流程,推进小组综合评估通过后,向获得示范运营资格的申请主体出具《示范运营服务通知书》,示范运营时长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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