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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第四批《苏州园林名录》
理由和依据:
苏州是著名的“园林之城”,园林是苏州的城市名片和核心品牌,其历史之悠久、艺术之精湛、影响之深远,体现了中国造园艺术的最高成就。1997年、2000年先后有9座古典园林列入《世界遗产名录》,苏州已成为国内拥有文化遗产单体最多的城市。但是,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许多由社会分散管理的苏州园林面临着自然和人为毁损的双重压力,加强苏州园林群体性保护形势紧迫、刻不容缓。为此,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创造性地开展了《苏州园林名录》的编制和公布工作,全面加强了对苏州园林的保护、管理和传承。
解决的问题:
根据《苏州园林保护和管理条例》的规定,明确苏州园林的保护对象和范围,健全完善名录保护体系,加强苏州园林的群体性保护传承,提高苏州园林的群体性保护管理水平。
解决方案:
完成各地申报园林的现场踏勘和审核,组织召开专开咨询论证会,形成布第四批《苏州园林名录》建议名单并报市政府对外公布,同时,制定《苏州园林管理规范(试行)》,印发《苏州园林保护资金使用办法(试行)》,编制专项保护修复规划和对外开放方案,加强对名录园林的指导、监管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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