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健全以居住证为载体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
健全以居住证为载体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
理由和依据:
根据2016年施行的《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可享有六项基本公共服务、七项办事便利,并明确各地应当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扩大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提高服务标准。
解决的问题:
居住证暂行条例.doc
解决方案:
城市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有待提升,新市民主动办理居住证的积极性要进一步调动,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率还需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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