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行动计划
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行动计划
理由和依据:
去年4月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中发〔2017〕13号);9月21日,省委、省政府在扬州召开“全省城市治理与服务工作现场推进会”,并于9月30日印发《关于加强城市社区治理与服务的意见》(苏发〔2017〕24号),这是近年来中央和省关于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最重要的纲领性文件和会议部署,对于巩固党的执政根基、夯实基层基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围绕加强城乡社区建设,作出了一系列决策部署:2010年,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城乡和谐社区建设的若干意见》(苏发〔2010〕4号)和《关于进一步创新完善社会建设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苏发〔2010〕60号);前年和去年,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实到城乡、社区”等重要指示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市委市政府又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的意见》,并配套制定《苏州市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十三五”规划》(苏委办发〔2017〕30号)和《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意见》(苏委办发〔2017〕31号)等政策文件,
解决的问题:
依据中央和省城乡社区治理相关文件提出的新理念、新举措、新要求,紧密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新的政策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决策部署,补齐短板,进一步提升我市城乡社区治理水平。
解决方案:
通过明确制定文件的背景、依据、指导思想及预期目标,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责任。重点明确了十项任务:一是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二是深入推进“政社互动”协商共治、三是健全完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体系、四是持续提升城乡社区服务供给能力、五是不断加强社会力量协同参与、六是积极营造城乡社区宜居环境和文明新风、七是全面实施网格化精细化服务管理、八是不断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九是统筹推进农村幸福社区建设、十是加强改进组织保障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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