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昆山市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
昆山市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
理由和依据:
1.《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方案》(发改社会〔2020〕0735号) 2.《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首都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 3.《加强首都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 4.《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若干意见》 5.《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本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6.《苏州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补短板对策研究报告》
解决的问题:
新冠肺炎疫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我国发生的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一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也暴露出我市在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明显短板和不足,与有效应对复杂多变的公共卫生安全形势的要求不相适应。本项目的开展,旨在切实完善我市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加快推进公共卫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提升我市应对重大疫情和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解决方案:
拟定《关于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实施意见》、《昆山市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提请市委市政府发文落实,堵漏洞、补短板,健全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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