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关于扩大园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
关于扩大园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 | |||
理由和依据: | |||
为持续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有效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宅、爆炸等安全事故,着力推进园区和谐宜居、生态文明现代化城市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苏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苏州市消防条例》》规定,结合园区实际情况,确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 | |||
解决的问题: | |||
为策应广大居民的愿望和呼声,更好地改善自贸区的工作生活环境及自然生态环境,结合园区实际,拟进一步扩大禁放区域。 | |||
解决方案: | |||
拟新增烟花爆竹禁放区域:东至张家河、界浦河及界浦河与娄江河交汇处东南角约615亩园区行政界线区域(与昆山交界),南至吴淞江(与吴中交界)、斜塘河,西至中环东路,北至娄江快速路至张家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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