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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城区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
理由和依据:
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何立峰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指出今年以来,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稳步推进。扎实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积极进展,有序组织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制定出台重点领域和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基本建立。22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生态环境部公布了《关于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实施方案》,将“双碳”工作相关指标纳入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 22年1月,江苏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4月,江苏省发改委将江苏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列入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8月,省财政设立江苏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会同省科技厅制定《江苏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快推动我省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苏州市成立苏州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22年3月发布《关于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在苏州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始终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解决的问题:
主要目标是建立高端平台体系,转化关键核心技术,汇聚人才团队,优化低碳生态,生产体系变革,能源结构、建筑、交通低碳化。
解决方案:
相城区已于2022年2月成立相城区碳达峰碳中和领导小组,负责落实国家和省、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部署,制定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方案,强化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落实落地。引入长三角碳中和战略发展研究院(苏州),共同完成相城区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目前已形成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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