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苏州市巡游出租车车辆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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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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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理由。出租车是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市场化进程不断深入,传统巡游出租汽车运营、管理、服务以及车辆与车载设施设备技术标准不统一等问题逐步显现,导致巡游出租汽车车型档次、服务水平、设备设施功能等与行业日益增长的信息化、智能化治理的工作要求以及人民群众舒适、便捷、高效的迫切需求不相适应。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江苏省、苏州市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要求,推动车辆设施设备提档升级,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亟需推进苏州市巡游出租车车辆技术条件制定工作。
(二)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交通运输部《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我省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通知》、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出租车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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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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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深化出租车改革工作要求,结合行业实际,制定苏州市巡游出租车车辆技术条件,逐步统一我市巡游出租车车辆车辆、车载设施设备、信息化接口等技术标准,促进出租车行业规范化、法治化、市场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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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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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摸底调研。对苏州市辖区、吴江区、张家港、常熟、昆山、太仓出租车车辆管理、车载设备、信息化系统、服务监管等方面运营实际进行摸底调研,掌握行业当前实际。
(二)研究起草车辆技术标准。结合行业实际、城市形象与监管需求,研究制定《苏州市巡游出租车车辆技术条件(草案)》及配套材料,明确适合我市巡游出租车的车型档次、专用车身外观颜色、智能车载设施设备、信息化标准等标准条件。
(三)征求意见建议,按程序推进实施。充分征求苏州市、县各板块出租车管理部门、企业、驾驶员、乘客等意见建议,按照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政府规范性文件,呈报相关部门审阅同意后,按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程序推进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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