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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区工业污水治理设施专项规划
理由和依据:
2015年4月2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其目的主要是为了改善水环境质量,保障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和消除城市建成区水体黑臭现象。为了贯彻落实“水十条”的文件精神,江苏省人民政府于同年12月印发了《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5]175号),2016年3月,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府[2016]60号)。该方案要求,截至2020年,全市水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状况有所好转,严重污染水体大幅度减少;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或优于III类)达到70.3%(其中,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68.8%,省级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62.0%);并提出了“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产业布局”,“强化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等一系列工业污染防治措施。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苏州市吴江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整合提升的建议方案》,明确编制未来 5 至 10 年全区工业污水治理专项规划。
解决的问题: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尤其是视察江苏时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的战略位置,着力强化生态环境共保联治,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践行绿色发展,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注重融入区域发展体系,协调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工业废水管网及处理设施建设适应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力争做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统一,将工业废水处理和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解决方案:
(1)调查并收集吴江区现有工业废水处理设施、提升泵站、管网布置等资料,结合废水收集量、处理工艺、排放去向等要素,按区域对现状工业废水处理站厂的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 (2)根据吴江区经济发展、产业布局等相关规划的内容,结合现状工业废水处理量对各规划年限的工业废水量进行预测,最终确定工业废水量的计算平均指标值。 (3)根据各区域现状及规划产业发展情况,工业废水处理设施现状,以及地表水系和地形高程的信息,提出现有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及其配套管网等设施的调整规划方案。 (4)确定工业废水处理厂回用水、污泥处理规划,推荐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废水处理厂工艺流程方案,对全区工业废水处理设施、提升泵站以及收集管网的运维管理进行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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