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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姑苏区母婴阳光工程
理由和依据:
(一)决策启动理由 2009年,为全面提升妇幼保健服务质量,保障妇女儿童健康权益,促进全市妇幼事业发展,苏州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护法》《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和“健康中国2020”战略等要求,正式启动便民惠民实事项目——“母婴阳光工程”,项目服务对象为苏州市孕产妇、0-6岁儿童和20-64岁妇女,主要内容是“六免三关怀”。 2012年10月,保护区、姑苏区成立,姑苏区母婴阳光工程亦开启提质增效新篇章。自2009年苏州市开启实施第一期母婴阳光工程以来,姑苏区坚持以妇女儿童为中心的工作理念,竭力为全区妇女儿童提供规范、系统、有效、安全、便捷的妇幼健康服务。经过十余年的实践探索,目前在该项工作上已取得了丰硕的阶段性成果。 2023年度姑苏区母婴阳光工程已于2023年3月20日开启,本着提前筹措,依法行政的工作原则,区民卫局牵头拟定2024年度姑苏区母婴阳光工程(以下简称“本决策”),并依照重大行政决策的相关法定程序开展论证工作,旨在进一步完善决策内容,切实提升我区妇幼保健服务水平。 (二)决策制定依据 本决策延续了自2009年开启的“母婴阳光工程”的相关精神和要求,在
解决的问题:
(一)制定本决策解决的问题 2012年10月,保护区、姑苏区成立,姑苏区卫生健康事业步入高质量发展快车道,姑苏区母婴阳光工程亦于2012年开启提质增效新篇章。自2009年苏州市开启实施第一期母婴阳光工程以来,姑苏区坚持以妇女儿童为中心的工作理念,体现公平公益,突出政府主导,强化部门协作,竭力为全区妇女儿童提供规范、系统、有效、安全、便捷的妇幼健康服务。经过十余年的实践探索,姑苏区母婴阳光工程在降低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强化学龄前儿童视力防控和适龄妇女重大疾病防治;增强目标人群自我保健能力,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等方面取得了丰硕的阶段性成果。 本决策有利于进一步巩固本项工作取得的工作成果,也能够更好的提升我区母婴健康事业水平,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规律,也符合利益相关群体的意愿,兼顾各方权益。 (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流程解决的问题 首先,母婴健康事业备受社会各界关注,因此在作出决策前,依据重大行政决策流程广泛征求意见能够保证政策制定的合理性。其次,依据重大行政决策流程有针对性地邀请专家进行评审,可以保证政策制定实施的合法性、可行性;最后,本决策的实施可能会出现有损于群众切
解决方案:
(一)合法合规作出决策 本决策将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制定要求,有序开展并完成风险评估、专家评审、合法性审查、廉洁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后,在明确2024年度姑苏区母婴阳光工程的各项保障机制前提下对外公布。 (二)制定风险化解措施 区民卫局将在各个阶段制定不同方式的宣传计划,在社会层面保障对决策的广而告之,对相关事项进行正向引导,尽可能保证更多公众的知情权。在本决策实际运作过程中,区民卫局将主动牵头,会同下属单位、经办机构等完善工作方案,形成工作小组,一是稳步提升服务质量,二是逐级反馈民意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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