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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四个一”推动区镇综合执法改革成效显著
来源:昆山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19-11-19 09:26   访问量:

今年以来,昆山市认真落实上级批复要求,在全市各区镇推进区镇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切实解决基层“看得见、管不着”治理难题,提升基层政府社会治理能力。

推动权力下移,明确一个执法主体。将行政处罚权按省政府批复授权至各开发区和建制镇,各开发区管委会和建制镇人民政府作为行政执法主体,下设综合行政执法局统一行使集中行政处罚权,实现区镇综合执法全覆盖。按照“属地需要、部门可放、有能力承接”原则,充分考虑区镇政府的实际承受能力和执法效果,首批下放涉及人社、规划、城管、安全生产等11个部门的674项行政处罚权。

整合执法力量,打造一支执法队伍。各开发区、建制镇按照精简、高效原则,以不增加执法人员编制为原则,有效整合“七站八所”执法力量和执法资源,同时结合实际,招募一定数量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市级执法部门下派236名执法人员至各区镇,承担具体执法工作,人员组织关系不变,日常管理由各区镇负责,解决基层执法力量薄弱问题。下派人员中,城管中队人员全部划入区镇,同时,下划劳动监察中队、水务监察、卫生监督等执法队员。全力做好执法保障,合理调配办公场所,配备必要的执法装备,目前全市各镇综合执法局办公场所面积共计23800平方米,执法车辆110多辆。

规范权力运行,搭建一个执法平台。为保证统一规范执法、提高执法监督效率,避免重复建设、资源浪费,由市司法局牵头,在先行先试区镇系统平台基础上,开发建设全市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网上办案系统。目前平台已经完成招投标程序,正在根据各区镇需求进行施工,11月底前正式投入运行使用。为方便办案取证,配套开发现场移动执法系统,执法人员可通过移动执法设备对执法过程进行实时记录。市级执法部门可通过执法平台,实时监督各自领域相关案件,及时反馈指导意见。

完善制度机制,创建一套执法规范。建立案件办理机制,规范区镇综合执法行为,做到业务流程“五统一”,即统一执法文书、统一执法程序、统一执法服装标识和装备标识、统一执法证件、统一自由裁量权。加强执法人员能力建设,市司法局与编办联合举办区镇综合执法业务培训班,针对下放处罚权,对区镇全体综合执法人员和辅助综合执法骨干人员631人进行为期3天的全面业务培训。严格执法资格管理,组织全市1373名区镇综合执法人员及辅助执法人员进行执法资格考试,及时为1108名成绩合格者办理相关执法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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