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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中区把好“四关”提升重大行政决策“三化”水平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3-30 13:35   访问量:

吴中区政府日前发布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将“调整和完善生态补偿政策”“三山岛区域供水项目”等5个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纳入目录管理。

随着程序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深入,吴中区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稳步提升。一是严把计划关,立好重大决策“风向标”。将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纳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对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的组织机制、程序规范和责任追究提出要求,增强工作计划性。同时,注重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与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同步推进,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工作与地方发展相契合。二是严把程序关,念好科学决策“紧箍咒”。2019年吴中区修订《苏州市吴中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细则》,细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廉洁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区纪委监委、司法局、风险评估管理部门进行业务指导监督,确保程序合法合规。近年来,14个区级重大行政决策项目规范化运行。三是严把审查关,筑好依法决策“防火墙”。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程序前置规定,要求决策承办单位在集体审议前必须经过本单位法制机构审查,在提请区政府审议前必须经过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确保两级审查、双重把关。充分发动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论证审核过程,以队伍专业性促进决策合法性。四是严把考核关,用好决策质量“指挥棒”。将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纳入全区区镇高质量发展考核和区级机关综合考核的范畴,从规范化机制是否建立、机构人员是否明确、程序环节是否齐备、直接关系民生和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决策事项是否开展后评估等方面提出考核要求,推进被考核单位依法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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